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股份锁定至决议公告次日[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会议费用与股权登记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发行类别股公司,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33]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39] - 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章程有更高规定从其规定)[4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6]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8]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不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50] - 上市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52]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62]
龙佰集团(0026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