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紧急除外)[13]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1]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意向有同意、反对和弃权[27]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3]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3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7]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包括届次、时间等内容[40][41]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3]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4][45]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后续会议通报[4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7][48]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通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