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与选举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0] - 任期届满前异常情况公司应60日内补选[11][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公司支持措施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9] -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21]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不得阻碍[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2]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34]
龙佰集团(0026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