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龙佰集团龙佰集团(SZ:002601)2025-10-27 19:04

提案提交主体 - 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董事长可直接提交提案[4] - 单独或合计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交提案[4] 提案内容要求 - 收购或出售资产类提案说明成交价格及依据,资产需评估[7] - 对外担保类提案包含被担保人及债务情况[11] - 对外投资类提案涉及投资协议主体等情况[14] - 关联交易类提案介绍关联方等信息[23] 提案附件要求 - 收购或出售资产类提案附件含审计等报告[9] - 对外担保类提案附件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等[12] - 对外投资类提案附件包含尽职调查报告等[21] - 关联交易类提案附件有协议等[26] 提案审议流程 - 收购或出售资产报告经签署意见后提交审议[10] - 关联交易提案申请报告经签署意见后提交审议[27] -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按时间要求送交[29]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10日发出,临时提前5日[30] - 部分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公告与保密 - 提案内容调整后按最终公告执行决议[30] - 决议公告前做好提案保密及知情人登记[31] 办法相关 - 办法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3][34] - 提案申请表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编号[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