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经纬股份经纬股份(SZ:301390)2025-10-27 19:04

担保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持股50%以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3] 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0]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公司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其他规定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上报董事会及时披露[19]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3] 公司信息 -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