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为特定对象[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关联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6]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9] - 年报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报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报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14]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5]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需披露[19]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等情形需立即披露[19]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37][38]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6]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经审核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8] - 重大事件知悉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敦促披露[29] - 信息公开披露前需获董事长核准签发(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核准)[36] 职责分工 - 经营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30]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报告自身情况并通报董事会秘书[30]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并获取决策资料[3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建议[34]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4] 暂缓豁免披露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0][51][52][56][57]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50] - 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1] -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范围原则上与上市时一致[51][52] - 公司各部门提交拟披露信息资料或议案前,应履行暂缓、豁免事项信息审查程序[52] - 董事会秘书应审核待披露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52] - 可做暂缓、豁免信息披露处理的特定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确认,证券部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2]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41] - 公司信息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43]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55] - 对信息披露违规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处分、赔偿要求,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56][5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59]
经纬股份(3013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