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经纬股份经纬股份(SZ:301390)2025-10-27 19:04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公司召开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 议资料。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