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 其他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 同)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