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经纬股份经纬股份(SZ:301390)2025-10-27 19: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 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 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杭州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