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审议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取得资格证书,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5]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6]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理由[14] - 原则上上市或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四种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6]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8] - 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