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300294) - 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信息 -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原2023年7月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废止[1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6]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自愿信息披露事项[11] - 分公司等负责人是自愿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14] 流程与管理 - 自愿信息披露审核与披露需多部门协作,经多环节完成[8] - 证券事务部门管理自愿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2]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核实、董事长批准[13] 相关事件 - 相关事件包括3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关键进展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