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或法人为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非担保关联交易,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非担保关联交易,经独董同意并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拟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股东会审议[11]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按规定执行,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参照执行[16]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五种[17] - 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等并说明公允性[18]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已审议通过且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19]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其他 - 公司与关联人八类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1] - 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等[24] - 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董事有六种情形[24] - 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股东有八种情形[25]
东阳光(600673) - 东阳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