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 东阳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5]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及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5]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日内申报或更新信息[9] - 减持应提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期满报告并2日内公告[9][10] - 股份变动自发生日起2日内报告公告[1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责,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