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 东阳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东阳光东阳光(SH:600673)2025-10-27 19: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薪酬计划与考评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 考评需董事和高管先述职和自我评价[1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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