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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生理(6883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微电生理微电生理(SH:688351)2025-10-27 19:2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选聘(含续聘、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 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