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公司"、"上市公司") 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 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 立财务顾问")作为新莱福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 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首次申请股 票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