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 - 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阳光东阳光(SH:600673)2025-10-27 19: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0 月 27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 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证券代码:600673 | 证券简称:东阳光 | | | 编号: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