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301376) - 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新增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致欧科技致欧科技(SZ:301376)2025-10-27 19:35

股权变动 - 2025年5月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888,475股于5月30日上市流通[2] - 2025年10月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80,500股于10月21日上市流通[2] - 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150,000股变更为402,468,975股,注册资本由4.015亿元变更为4.02468975亿元[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董事会拟将1名非独立董事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调整后仍为9名董事,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内容[4] - 《公司章程》第八条明确董事长辞任代表公司执行事务董事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且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公司章程》新增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4] - 《公司章程》第十一条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述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5] -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明确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郑州致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对应净资产认购股份,股份出资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属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9]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规,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诉讼请求权[1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直接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1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1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会议[16][1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6][1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变更提议需征得审计委员会同意[17]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1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变更请求需征得相关股东同意[17] - 股东向审计委员会请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7] - 审计委员会未按期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7] 其他 - 公司对23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54]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修订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4][5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10项制度修订或制定后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