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与原则 - 套期保值业务限于与现有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不得投机套利、场外交易[3] - 期货持仓量原则上不超相应期限预计现货采销敞口数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计价期匹配[3] 资金要求 - 应具与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匹配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及信贷资金操作[4] 组织与职责 - 工作小组负责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制定策略、计划,管理账户及监控风险等[6] - 财务部确保期货操作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按月监督财务结果[8] 审批标准 - 董事会审批需编制可行性报告[9] - 股东会审批标准为预计动用保证金等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超50%且超500万元,或最高合约价值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50%且超5000万元[9] 信息披露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或潜在亏损占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业务流程 - 业务部门报送信息,工作小组拟定方案报批后实施,授权人员按方案操作[12] 保密与分离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人员有效分离[15] 前期准备 - 开展业务前评估选择期货公司,设置机构明确职责,内审人员定期检查[17] 风险测算 - 测算已占用保证金、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拟建立头寸所需保证金及可能追加保证金准备数量[18] - 根据套期保值方案测算建仓头寸价格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18] 风险应对 - 市场价格波动大或异常时,操作员应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时,启动止损机制;发生追加保证金等风险事件,工作小组提交分析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8] - 审计部在人员违规、期货经纪公司资信不符要求等情况发生时向工作小组报告[18] - 工作小组及时开会分析风险并讨论对策,相关人员执行处理决定[19] 报告制度 - 操作员定期向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新建头寸、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等情况[21] - 财务部专人与操作员及期货经纪公司对账,定期报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表,含持仓、盈亏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22] 档案管理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档案交财务部门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4]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亦同[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订时相同[26]
立中集团(300428)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