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3015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会应当尽快召开董事 会会议,批准并聘用新的人员,以填补因辞职而产生的缺额。有关总经理、副总 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 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的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