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重整数据 - 金刚羿德重整受理日为2025年9月19日[7] - 《审计报告》等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7][8] - 预留期限为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年[14] - 2024年金刚光伏整体严重资不抵债,报告披露后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7] - 金刚羿德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金刚光伏持有其100%股权[31] - 截至基准日,金刚羿德经审计资产总额约6.14亿元,负债总额约11.23亿元[33] - 金刚羿德经评估资产市场价值约6.14亿元,清算价值约0.12亿元[33] - 截至2025年9月29日,2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约6.52亿元,均为普通债权[34] - 截至2025年9月29日,初步审查确认债权总额约6.28亿元,均为普通债权,剩余约0.24亿元暂未确认[34] - 截至2025年9月29日,金刚羿德账面尚有约0.0003亿元普通债权未依法申报[37] - 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0.94%[38] 偿债方案 - 有财产担保债权在优先受偿范围内以现金清偿,超出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受偿[22] - 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和税款债权(如有)全额现金清偿[22][40][41]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普通债权分两次现金全额清偿,1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元可获约3.08股金刚光伏转增股票,抵债价格32.49元/股[23][42][43][44] - 劣后债权在普通债权未全额清偿前不安排偿债资源[23][45] - 暂未确认债权获确认后按同类债权方案受偿[47] -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重整执行期不得行使权利,执行完毕后按同类债权条件受偿,3年未申报视为放弃[48] 产能与业务 - 金刚光伏拟将苏州基地1.2GW电池产能集中至酒泉基地,酒泉基地规划4.8GW电池片产能,已投产1.8GW[55] - 公司以降本为中心,通过技术研发、产能布局、财务管控等举措降本增效[54] - 公司持续加强国内外营销团队建设,已搭建国内营销中心及海外事业部[57] 重整相关安排 - 金刚光伏与四家子公司统筹协调重整,共同引入重整投资人[25] - 重整后公司将在2025年完成重整,极大程度化解公司债务,降低财务费用[56] - 重整计划仅设普通债权组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所代表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该组通过草案[61][62] -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67][68] - 偿债资源以银行转账、股票非交易过户分配,分配至指定或提存账户视为完成[69] - 重整费用执行完毕前债务人现金优先偿付[72] - 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对相关各方有约束力[65] - 重整期间共益债务由债务人按规定和约定随时偿付[73] - 债权人需配合解除保全等事项,重整完成后配合删除债务人失信信息等[74][79] -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可要求转付清偿部分,执行完毕后债权人未受清偿部分要求保证人担责需在六个月内提出[80] -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需满足重整费用支付等条件[83] - 按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执行完毕后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84] - 因重整投资人过错致重整计划无法执行,管理人可采取修改计划等措施;非其过错且无法继续执行,法院可裁定终止并宣告破产[85][86] - 重整计划执行中债权人或利益相关方可向管理人申请解释[88] - 因特殊情况或重整投资人过错可申请修改重整计划,债权人会议同意后10日内提请法院批准,申请限于1次[89] - 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重整程序需协调审理,整体招募重整投资人[92] - 重整投资人包括产业投资人广东欧昊集团等,还有17家财务投资人参与[92] - 重整投资人将取得金刚光伏股权维持控制权,下属公司出资人权益不作调整[93] - 重整偿债资源含投资款和转增股票,统筹用于清偿债务[93] - 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分别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分组表决[94] - 四家子公司重整结果不直接影响金刚光伏重整计划通过[96] - 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批准后可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96] - 未成功重整的子公司,对应现金留金刚光伏补充流动资金,股票注销[96] - 债权人可分别申报全部债权,优先选择受偿程序,但不得“拆分挑拣”清偿[97] - 有财产担保债权以提供担保的债务人清偿,超评估价值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99] - 普通债权受偿额不得超债权总额,未明确选择时由主体确定清偿方[99] - 重整计划未尽事宜按《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执行[100]
*ST金刚(300093) - 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