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委员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占多数[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委员会职责与流程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等有权提议召集会议[14]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特殊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