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12] - 空缺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6] 任职要求 - 不得有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4] - 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经验[5] 职责与权利 - 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筹备会议等[8] - 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查阅相关文件[9] 管理规定 - 出现禁止情形,董事会1个月内终止聘任[12]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需审查移交[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