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嘉必优嘉必优(SH:688089)2025-10-27 19:3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其他规定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董事、高管短线交易收益[10]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董事、高管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实施情况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 董事、高管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8] - 上交所对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日常监管[20]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高管责任,记录并报告披露违规行为[20][21] - 制度术语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23][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