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致尚科技致尚科技(SZ:301486)2025-10-27 19:36

股东会召开条件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5] 股东会通知要求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15] - 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6]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10%[7]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则提前2个工作日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18]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5] 表决权规则 - 股东按所持表决权股份数行使表决权,一股份一票,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29]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0]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决议相关要求 - 决议应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提案结果和决议内容[3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41] - 会议应连续举行,特殊原因导致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41]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42]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3] -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4] - 规则“以上”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46]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46] - 规则与章程抵触以章程规定为准[47]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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