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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3014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致尚科技致尚科技(SZ:301486)2025-10-27 19:3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致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