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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301486)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致尚科技致尚科技(SZ:301486)2025-10-27 19:36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非职工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 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 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公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