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及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及持股超1%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董事候选人[8] - 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14]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表决权为持股总数乘以应选人数[16][17] 当选条件与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二分之一[19] - 等额选举中,候选人获表决权股份数超该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9] - 差额选举中,超二分之一候选人超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当选[1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法定最低和章程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填补[20] - 当选人数不足法定最低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二、三轮选举[20] - 三轮选举未达要求,本次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20]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与新法规不一致以新法规执行并修订报股东会审议[24]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以外”不含本数[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通过生效施行,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