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致尚科技致尚科技(SZ:301486)2025-10-27 19:36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20] - 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2] 投资项目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12]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资金置换与投资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置换距到账不超六个月[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0]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5]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28] 监督与管理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31]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30] 其他 - 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30] - 董事和高管督促规范运用募集资金,违规责令改正,造成损失担责[3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文档公司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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