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30137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8][9]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应防止占用方直接或间接占用资金和资源,关联交易需按决策程序进行[11][13] - 下属子公司与占用方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需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合同[15] 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4] 检查与监督 - 董事会等应定期检查与占用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4] - 财务、审计部至少每年查阅一次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7] 责任认定与处置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8] - 发生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等情形,董事会应采取措施,拒不纠正则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诉讼[18][19] - 违规资金占用时,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执行[20] - 董事等协助纵容占用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责任人,重大责任董事可被提议罢免[22] - 公司原则上不向占用方提供担保,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并可追偿[20]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受经济处分[21][22]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4]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