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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0023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10)
康力电梯康力电梯(SZ:002367)2025-10-27 19:5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 责和程序,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 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开 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上市规则》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