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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制定、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公告
中孚实业中孚实业(SH:600595)2025-10-27 20:0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4] -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股权与股东权益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790.511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3] - 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由3%调整为1%以上[4]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部分情形有转让或注销时间要求[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况除外[1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7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42] - 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3]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4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