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0023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0)
康力电梯康力电梯(SZ:002367)2025-10-27 20:09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需披露的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11]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需立即披露[1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2]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11]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3]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6]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18] 信息披露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26] - 董事、高管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1]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负责人[27]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应立即报告并敦促披露临时报告[24]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不同类型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2] - 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3]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接触应披露信息前负有保密义务[40]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资料真实性等负责,董事会及管理层检查监督内部控制[35]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核财务信息[35] 投资者交流与媒体管理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对来访活动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36] - 公司聘请财经公关公司协助跟踪外界反应,维护各方关系[36] - 公司实行统一对外新闻发言人制度,接受媒体采访需征求董事会办公室意见[36] 子公司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报告制度,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0] 信息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管理[42]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其他传媒披露不得先于指定媒体[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