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执行披露[25] 独立董事决策与会议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部分事项应经专门会议审议[20] - 专门会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1] 独立董事异议处理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10] 独立董事会议延期 - 两名及以上认为资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