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万胜智能万胜智能(SZ:300882)2025-10-27 20:1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担保、财务资助除外)应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8] 关联交易限制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审议并提交股东会[9] - 为关联人担保需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9] 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按出资额算交易金额[10] - 放弃权利按不同情形确定交易金额[10] - 委托理财以额度算占净资产比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1]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12] - 签超三年协议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2] 协议与定价 - 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条款变化需重新审批[15]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原则方法参考[15] 豁免情况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履行制度义务,如现金认购[18] - 发生特定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18]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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