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万胜智能万胜智能(SZ:300882)2025-10-27 20:11

股东权益 - 控股股东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有足够表决权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资金管理 - 发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公司需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备公告[15]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探索创新方式需报批[13]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协助侵占资产的董事将被处分[13] - 公司违规致投资者损失,除处分责任人还追究法律责任[14] 关联交易 - 董事会按权限审议关联交易,超权限提交股东会[9] 制度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17] - 制度发布于二〇二五年十月[17]

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