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300882)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万胜智能万胜智能(SZ:300882)2025-10-27 20:11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部分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5] - 重大交易中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8] 交易累计计算规则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9] - 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12]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规定[12]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人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如需披露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0]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应含原因、协议、批文等内容[21]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8] 违规处理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5] - 各部门未报告或报告不准确,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3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36]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37] 其他规定 - 公司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3] - 董事长等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23]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3]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5] - 控股股东等知情人员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2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重大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报告[3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