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