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300154)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任期每届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6]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在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年度提前5日、临时提前3日通知[14][15]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程序 - 主要职责为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10] - 经营管理层为决策做前期准备并提供资料[12] 其他规定 - 决议违法无效等,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向董事会提撤销[3] - 人数低于2/3时,董事会选新委员,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7] - 主任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委员推举主持[6] 细则说明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落款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