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版)
荣安地产荣安地产(SZ:000517)2025-10-27 20:09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经营外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重大诉讼等需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2]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或拟发生变更需报告[12]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并两日内递交书面文件[14]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并公开披露[14] - 报告人持续关注信息进展,特定情形及时报告[14] - 董事会在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17] - 信息未公开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 瞒报等重大事项追究责任人责任[17] - 未经批准披露重大信息追究当事人责任[17] - 董事长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19] - 各部门、子公司指定联络人收集报告信息[19] - 董事会办公室受理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工作[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