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版)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荣安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