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版)
第一章 总则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共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