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30137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致欧科技致欧科技(SZ:301376)2025-10-27 20:10

协议签订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 公司应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12] - 公司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协议,应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12] 资金支取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1]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1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8]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8] 资金置换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支付困难时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9] 节余资金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21] 现金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23]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多项条件,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25][26] 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提交股东会审议[28][3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28]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按规定公告[31]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公司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33]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需披露项目信息,涉及关联等交易按规定履行程序[33] 资金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36] - 募集资金每项支出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共同审批[37] 检查核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37] - 董事会需对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37]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7]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8] 档案管理 - 公司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使用的档案管理工作[39] 违规责任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9]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2] 办法解释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