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提名与审议权限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审议资产总额占比10% - 50%的交易事项[10] - 审议标的资产净额占比10% - 50%且超1000万的交易事项[11] - 审议成交金额占比10% - 50%且超1000万的交易事项[11]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关联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 - 5%的关联交易[11] 特殊事项审议 - 非特定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会议召开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定期提前十日、临时提前五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6]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8]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临时会议可通讯决议,需参会董事签字[21] - 董事可书面委托,未出席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21]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会审议[2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年[23] - 规则“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不足”“以外”不含本数[27]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抵触按法律和章程执行[2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