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海兴电力海兴电力(SH:603556)2025-10-27 20: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6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首次发行9334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626.417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8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8626.417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东信息 - 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8553%,认购18439.484万股[21] - 杭州海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8499%,认购4997.972万股[21] - 启明环宇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583%,认购1388.324万股[21] - 李小青持股比例4.4625%,认购1249.500万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3] - 董事会就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股份总数25%[32]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8]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41][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5] - 公司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7]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9][17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