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人员管理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委员[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相关事宜研究并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不受限[12] - 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3] 文件管理 - 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4][15] 责任规定 - 委员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受损,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15]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过”“少于”“低于”不含本数[17]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7] - 工作细则受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束,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