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3] - 改聘时新聘事务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4] - 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行政处罚[4]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聘用与改聘规定 - 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 拟改聘需在公告详细披露情况[15] 改聘情形与处理 - 出现四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6]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委任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工作,违规按程序处理[19] - 事务所五种严重行为,公司可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19][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