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委员增补与履职披露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委员[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需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不受此限[16]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6] 表决与决议 - 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18] - 委员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需会前提交授权委托书[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其他规定 - 会议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表决方式多样[18]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但无表决权[18]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31] - 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1]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