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0025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金杯电工金杯电工(SZ:002533)2025-10-27 20:2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5] - 设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任期另有规定除外[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要求公司更正问题[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提聘请或更换建议[11]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1] - 监督审计监察部,参与其负责人考核[12] - 监督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3]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则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16] 股东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8]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提前七日、临时提前三日通知[20] - 通知发出二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21]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2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以上”含本数,“过”“少于”不含本数[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