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00266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茂硕电源茂硕电源(SZ:002660)2025-10-27 20:4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2] - 修订后章程明确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辞任董事长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4] 股本与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人为德旺投资一名法人和周莉等四十九名自然人,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50万股[4]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5,662.6019万股,无其他类别股[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将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等违规致损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9]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多项职权[1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2] 担保与财务资助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13]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9] - 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优先现金分红[40]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此时需经董事会决议[4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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