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00266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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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人员变动 - 独立董事辞职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少于二名,应履职至补选[6]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0] - 其他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考核流程 - 对董事等高管考核,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3]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条例执行 - 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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